关于我校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的公示
各部门、学院
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19〕228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部门推荐、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4月22日会议审议,拟确定关明同志为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4月22日至4月26日,如有异议,请向纪检委(监察室)4112036、人事处4112126反映。
附件:新疆师范大学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名单.xls
人事处
2019年4月22日
发布时间:2019-04-22浏览次数:1050
关于我校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的公示
各部门、学院
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19〕228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部门推荐、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4月22日会议审议,拟确定关明同志为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4月22日至4月26日,如有异议,请向纪检委(监察室)4112036、人事处4112126反映。
附件:新疆师范大学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名单.xls
人事处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