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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网 | 马桂花、张靖波:权力姓公不姓私

发布时间:2026-07-15 浏览次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指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对党员干部而言,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廉洁从政,一点一滴都需修身。面对新时代的赶考之路,我们唯有常拂思想之尘、常破“心中之贼”,把权力的本源、归属、方向和落脚点想透彻、弄明白,方能将“权为民所用”深植于心,交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答卷。

厘清“权力是什么”,方能破除迷思、正本清源。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权力不是高人一等的特权,更不是为所欲为的资本,它的唯一属性是“公”。一念为公,则心怀苍生、行稳致远;一念为私,则私欲膨胀、身陷泥潭。只有从思想深处确立“权即是责”的认知,时刻警惕权力的“私有化”倾向,才能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保持清醒,守住清白做人的底线。

铭记“权力从何而来”,方能不忘初心、敬畏人民。1944年,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接受美国记者斯坦因采访时,被问到:“你以什么权力在这里指导政府和军队?”毛泽东同志平静地回答:“靠人民的信任,靠当前在我们新民主主义的各级政府之下的八千六百万人民的信任。”党员干部手中的每一份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是组织沉甸甸的托付。既然权力来源于人民,就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如果将这份重托视为个人或小集团的私产,甚至作为权力变现的筹码,就必然背弃初心,最终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唯有常怀感恩之心、敬畏之情,待人民群众如家人,视人民群众事务为自家之事,才能真正确保权力为民所用、情感与民相连、利益为民所谋。

明确“权力为谁而用”,方能校准坐标、为民造福。习近平总书记曾深情提及福建东山县委书记谷文昌,当地的广大干部群众都很景仰他,原因是他在任职期间不追求声势浩大的显性政绩,而是甘于打基础、利长远,默默耕耘奉献。他不仅留下了青山绿水,而且深受人们的尊崇与怀念。权力姓“公”,决定了其根本目的只能是“为民”。为民造福是用权为民的本质要求,也是最大的政绩。真正的政绩,应当是人民共享的发展成果,而非干部个人晋升的资本。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就是“公、私”二字。党员干部在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中,必须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抵制特权思想和官僚主义作风。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心贴近人民,把根扎进泥土,才能确保权力运行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笃行“如何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方能知行合一、实干兴邦。权力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权力的价值在于实效。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最终要落脚到具体的行动中。一方面,要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自觉习惯在“聚光灯”和受监督的环境下工作生活,确保权力运行不偏航、不失范;另一方面,要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不搞华而不实,不做表面功夫,而要把重点放在奠定坚实基础、有利于长远发展、改善民生的实际措施上,不说空话套话,少一些面子工程,在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时,要敢于挺身而出、担当作为,把干部的“辛苦指数”转化为群众的“幸福指数”,用实打实的发展成果检验权力运行的有效性,真正实现当官惠民的目标。

“公生明,廉生威。”权力姓公不姓私,这既是一句政治誓言,也是每一个党员干部必须一辈子坚持的行为准则。在新时代新征程的赶考之路上,要时刻慎独慎微慎始慎终,以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对待权力,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奉献精神使用权力,书写出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精彩答卷。(马桂花、张靖波,作者分别系新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新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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