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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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新疆师范大学教职工申购集资房报名表.xlsx根据学校党委工作部署,依据《关于学校教职工参加温泉校区集资建房的方案》,经学校温泉校区集资建房选房工作小组研究,现将购买温泉校区存量集资房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出售温泉校区存量集资房共49套,分3种户型:A户型4套(建筑面积118㎡)、B户型27套(建筑面积135㎡)、C户型18套(建筑面积165㎡),各户型房屋情况(详见附件4)。
重要提示:房屋建筑面积、计价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为准,每平方米单价以2021年温泉校区集资建房决算价格为基准。(详见附件3)。
二、申购条件
本次(2026年集资房)集资购房以自愿报名方式面向学校在职、离退休的正式在编教职工,以家庭为单位认定购房资格,具体条件明确如下:
1.购房资格:申购人未参加过2010年集资建房的,符合本地集资房相关政策要求。
2.户籍要求:具备本市户口人员可直接报名;户口不在本市,但符合其它集资条件的人员可先行报名、参与抽签选房;房源中签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市户口迁移,未按期完成迁移的取消购房资格。
3.已婚教职工:申购人及配偶双方均未参加过2008年及以后的集资房,方可报名。
4.离异的教职工:夫妻双方离异的,在婚姻存续期间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享受过2008年及以后的集资房除外),离异后获得住房和未获得住房的均可参加本次(2026年集资房)购房。
5.丧偶的教职工:按照正常的家庭单位参加本次(2026年集资房)购房,资格审核参照已婚教职工的条件执行。
6.单身大龄教职工(未婚):男性年满35周岁(1991年11月16日之前)、女性年满32周岁(1994年11月16日之前),且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按独立家庭认定购房资格。
7.离异后未再婚且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按独立家庭认定购房资格。
三、报名要求
自愿申购本次集资房的教职工,以部门(学院)为单位统一报名,各部门在2026年10月28日-11月16日19:00(报名20天)前将纸质报名表(附件5)、汇总表(附件6)报送至温泉校区行政楼304办公室(同步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资产管理处范祥荣OA)。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教职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购房资格。注:报名表下方个人确认栏中的文字内容须报名人手写抄录并亲笔签名,电子签名无效。
经多部门联合审核(审核9天)、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取得本次集资房申购资格的在编及离退休教职工的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集资建房专栏、OA通知公告发布。
购房户型严格按照职务/职称“二选一”原则匹配,不允许向上越级选房,可向下层级选房。标准如下:
职务 | 职称 | 户型建筑面积(含阳台、公摊面积)最终以房产证面积为准 |
科级及以下 | 中级及以下 | 118㎡(A户型) |
处级 | 副高 | 135㎡(B户型) |
厅级 | 正高 | 165㎡(C户型) |
提示:现任职务和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以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认定结果为准;离退休人员以退休时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四、现场看房
正式选房前3个工作日统一开放全部待售房源,每日10:00—18:00,申购人可自行前往房源现场实地查看房屋。
五、选房时间、地点
1.选房时间:
C户型:2026年12月26日(星期六)10:00—13:00
B户型:2026年12月26日(星期六)15:00—18:00
A户型:2026年12月27日(星期日)10:00—18:00
2.选房地点:温泉校区昆仑讲堂
3.本次按A、B、C户型分批次独立抽签选房,请按对应户型时间段到场(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不要错过抽签。
六、缴款
1.选定房源后,按《方案》规定的时间一次性缴清房款及相关税费。
2.逾期未足额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房源由备选人员顺位递补。
3.中途自愿退房或经审核不符合购房资格的,学校全额退还已交房款及税费,不计利息,已装修部分不作补偿。
七、弃选与递补
1.选房后主动放弃的,须签署《自愿放弃购房确认书》。
2.出现弃选、资格审核不通过、逾期未缴费导致剩余房源时,由本户型备选人员按抽签备选顺位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办理后续手续。
3.全部备选人员递补后仍有剩余房源,由选房工作小组另行研究处置方案并全校公示。
八、不动产权证办理
缴清全部费用后,按资产管理处通知提交全套办证材料,由学校统一集中办理不动产权证。
九、纪律要求
1.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购房资格,予以校内通报,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严禁私自调换,违规直接取消购房资格。
3.参与本次购房的教职工,不得参与选房现场组织监督类工作,执行回避制度。
十、咨询与监督渠道
1.业务咨询
党委组织部:4112022 孙宁林 人事处:4112133 王瑾 党委教师工作部:7654339 陆金玲 计财处:7654170 刘伟 资产管理处:7654182 尚晓东、范祥荣(温泉校区行政楼304办公室)
2.监督举报
纪委监督电话:4113502
温馨提示:所有抽签纸质材料、现场音视频录像将永久存档,公证处出具正式公证书。如对选房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资产管理处或学校纪委反映。
附件1:《关于面向教职工出售温泉校区部分集资房的方案》
附件2:《教职工购买温泉校区集资房选房细则》
附件3:《关于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价格公示及办理不动产证相关事宜的通知(2021年发)》
http://www.xjnu.edu.cn/info/1048/38761.htm
附件4:温泉校区存量集资房房源信息表
附件5:新疆师范大学教职工申购集资房报名表
附件6:新疆师范大学XX(部门)集资房报名汇总表
附件7:选房授权委托书
资产管理处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