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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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要求,现将我校附属中学中小学校医岗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资格审查人员
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中小学校医岗(26160242)笔试总成绩合格最低分数线为180分,达到合格最低分数线的,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进行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评的人员(详见附件1);应聘人员未达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闱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评。
二、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评安排
(一)资格审查、心理测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6月18日16:00-17:00。
2.地点: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本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银川路107号)。
(二)资格审查要求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新疆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各1份,所有信息必须完整填写,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高等教育所有阶段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各1份,且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4)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2.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心理测评及面试环节。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心理测评
资格审查结束后进行心理测评,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需参加心理测评,未按要求完成心理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其他要求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二)资格审查人员自动放弃或者出现与《招聘公告》中岗位条件不符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总成绩达到合格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审查人员,请广大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三)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发布,均通过新疆师范大学官网(www.xjnu.edu.cn)发布,应聘人员自资格审查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联系电话:0991-4112133
新疆师范大学
202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