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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首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4-01浏览次数:3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推动学校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开展,3月28日下午,我校在温泉校区行政楼216会议室召开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首次会议。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吾满江·艾力出席会议,党委人才办、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发展规划处、科研处、资产处、计财处及化学、民族学流动站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王世杰主持。

会议现场

会上,校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处处长刘蓉宣读了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介绍了入站博士后的政策待遇,对《新疆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详细解读。化学、民族学流动站负责人刘和文院长和罗意院长分别对流动站建设方案、近期流动站工作推进情况、博士后招收指标数、合作导师申报情况及博士后出站标准进行了详细汇报。

王世杰指出,做好博士后流动站工作,要充分发挥学校博士后流动站与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重要纽带作用,打造一支高层次创新型青年骨干人才队伍。要推动申请人与合作导师实施双向自由选择,导师可根据当年度已接收博士后、科研经费、工作量等各类情况调整招收计划。要深化博士后科研评价机制,强化问题导向、注重精准施策,着力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绩效、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吾满江·艾力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学校高度重视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博士后工作,设站学院要尽快打开博士后招收与管理的新局面。一是设站学院要有清晰的建站规划和任务目标,注重成果转化,提高博士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二是要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各学院把博士后招收工作与人才引进工作相结合,利用好各类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三是要精准定位评价,围绕博士后出站、合作导师考核和流动站评估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激励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

会上,博士后领导小组成员对《新疆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的导师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进行了充分讨论,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建言献策。

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对我校统筹谋划和推进博士后队伍高质量发展,建设适应新时期学校发展需求的博士后人才队伍,加快推动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信息来源: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图片、编审: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