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级本科生辅修专业(第二学位)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9浏览次数:93

各学院: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辅修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新师校字〔2020〕120号)文件相关规定,2022级本科生辅修专业(第二学位)报名工作将于2023年10月8日——10月28日展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2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报名资格及要求

(一)学有余力,无补考记录。大一学年成绩,原则上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学分绩点2.5及以上。

(二)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类。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必须选择与本人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类。建议主修和辅修专业学位授予门类也归属不同学位授予门类。具体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见附件1)。

(三)辅修专业学费不能申请贷款。

(四)辅修专业上课时间可能会安排在寒暑假或节假日进行。

三、开设专业及规模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我校以下专业可开设辅修专业,同时要求辅修专业招生规模不能超过同名主修专业同年级学生规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规模人数的按照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录取。

学院

辅修专业

招生规模

人数

修读学分

收费标准

学费合计

政法学院

法学

90

45学分

80/学分

3600

外国语学院

英语

75

45学分

95元/学分

4275元

心理学院

心理学

30

45学分

85元/学分

3825元

各学院辅修专业招生人数一览表

 四、具体安排

(一)申请辅修专业的学生,登录校园网——网上办事大厅——教务系统师生端(新)——个人中心——培养管理——辅修管理——辅修报名,报名前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辅修报名说明,报名截止日期10月28日,请报名同学同时加入2022级辅修学位QQ群:700472770。

(二)11月8日前,由教务处根据申请学生信息及修读资格标准对学生学习成绩和绩点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学生需填写《新疆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学士学位教育专业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2022级辅修学位QQ群。

(三)11月18日前在教务处主页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四)已录取的学生于11月24日前将学费交到学校计财处(具体缴费时间办法另行通知),逾期不交学费者不能选课。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专科、专升本学生不可报考辅修专业。

(二)辅修学士学位教育专业学费不能申请贷款,请根据家庭经济条件慎重考虑。

(三)辅修专业课程免修拟将在入学时集中办理一次,学期中不再办理。

(四)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规定,辅修专业申报、选拔、审批在本学期完成,其他学期不再办理相关工作,请同学们认真查看本通知,按时间要求完成报名等。

(五)正式录取的学生信息将上报备案,如无特殊原因不办理退学手续。特别是在大二、大三期间外出教育(专业)实习时间较长或实验课较多的学生请谨慎报名。

(六)辅修学位未独立编班教学,报名人数低于30人不予开班。

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联系教务处成绩管理科,联系电话0991-4112140。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学士学位教育专业报名表.docx

附件3:新疆师范大学辅修学士学位课程免修申请表.docx

附件4:新疆师范大学辅修学位教育管理办法 (试行).pdf

 

教务处

                      2023年10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