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银龄学者” 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08浏览次数:4899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对口支援我校工作框架协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发挥区外高水平大学退休教师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专业优势,帮助提升我校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现结合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其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第一批新设立的高校之一。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沐浴着党的阳光雨露,经过45年的发展,学校已形成包括普通本专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基础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和预科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教育体系。学校教学区占地面积2435亩,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2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了10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国家级重点人才5人,省部级人才146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学校紧紧围绕“聚焦立德树人,建设一流师范”的办学定位,结合“文科有优势、理科上水平、术科出精品、工科有突破”的现阶段发展思路,以“打造新文科、新工科铸就新师范”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向一流师范目标迈进。

二、需求计划

2024年我校“银龄学者”招募计划共17个,其中长期聘任计划11,短期聘任计划6个。详见《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银龄学者”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三、基本要求

“银龄学者”特聘计划以学校需求为导向,围绕办学定位,面向学校重点发展学科和领域、博士点建设单位、紧缺人才专业、重点创新平台建设与发展需求,设置“银龄学者”长期聘任与短期聘任两类岗位。长期聘任的“银龄学者”聘期不少于1学年,短期聘任的“银龄学者”聘期一般不少于3个月,均须全职在岗。

    四、基本条件

1.区外高水平大学退休教师具有高级职称(以附件要求为准)

2.从原岗位退休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8周岁;

3.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甘于奉献、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4.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成果突出,能在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和团队建设中发挥积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五、岗位职责

“银龄学者”以课程教学、学科规划、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为主,同时以指导课堂教学设计与实施、指导项目申报书撰写、开展学术讲座(报告)的形式,采取传、帮、带的方式,在做好个人教学的同时,把先进教学科研理念与方法传授给我校教师帮助提升我校教师教学科研的能力与业绩。

)长期聘任的“银龄学者”

1.每学年承担不少于64学时的本科生、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

2.参与学院学科及专业建设,对学科发展规划、学位点申报和教师申报自治区及以上各类课题予以指导(对参与这一工作的教师,可视实际工作量适当减少教学工作量);

3.培养和引领教师发展与团队创新,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2名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或科学研究,或者指导1个教学或科研团队开展有效工作,可采取教学指导、课题指导、项目争取等方式提供支持与帮助;指导教师或团队申报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或奖项;

4.参与指导研究生培养工作,如论文指导、学科竞赛或科研创新项目指导、组织开展学术研讨与交流活动;

5.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面向全校的学术讲座(报告)或教研等活动;

6.参与指导学科及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开展我校与其他院校及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

7.参与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向学校(学院)推荐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支持学校的人才引进和储备工作。

)短期聘任的“银龄学者”

1.完成1门本科生研究生的课堂教学工作,或承担与聘任学院约定的其他教学或科研任务;

2.按照“突出实效、形式多样、时间灵活”的原则,传、帮、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帮助提升青年教师教学科研水平

3.参与学院学科及专业建设,对学科发展规划、学位点申报和教师申报自治区及以上各类课题予以集中指导;

4.参与听评课、公开教学,有针对性的开展学术研讨和项目评审工作;

5.组织开展1次本学科学术讲座(报告)或教研等活动

六、待遇保障

1.长期聘任的“银龄学者”税前补助标准为,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正高级职称教师10万元/年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短期聘任的“银龄学者”税前补助标准为,副高级职称教师6400元/月、正高级职称教师8000元/月。入职或离校当月未满一个月的,按实际在校天数发放。以上经费由学校承担;

聘任学院可依照银龄学者基本岗位职责,结合学院实际,协议明确工作职责与内容(所规定的目标任务不得低于基本岗位职责),如超出岗位基本职责的,待遇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配套按月发放

2.“银龄学者”聘期内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聘期内生病或受伤的教师,参照学校相关制度,给予探望慰问等待遇;

3.学校为聘任的“银龄学者”购买人身意外险和必要的商业医疗保险其中长期聘任的“银龄学者”可享受新疆师范大学在编人员体检待遇;

4.由学校承担聘任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其中长期聘任的“银龄学者”聘期内每学年可核报2次本人居住地往返学校交通费;未休假的,按有关规定可报销1名家属往返居住地和学校的交通费。报销标准为飞机经济舱标准;

短期聘任的“银龄学者”聘期内可核报1次本人居住地往返学校交通费报销标准为飞机经济舱标准;

5.学校聘期内“银龄学者”免费提供住宿,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学院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设备和良好的工作条件在校期间,同我校在职人员一样享受教职工餐厅补助。

七、聘任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设岗学院推荐与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有意向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填写《新疆师范大学“银龄学者”特聘计划申报书附件2)由设岗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对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情况进行审查;

2.确定初步人选。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汇总,提出推荐名单,报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聘任人选;

3.通报人选情况。学校将拟聘任教师名单发派出高校,由派出高校协助告知初步人选,确定最终意愿并开展考察、体检等援派工作;

4.签订聘任合约。学校受聘教师和派出高校签订三方协议

5.上岗履职尽责。按学校开学时间或约定时间来校开展工作。

八、其他事宜

1.教师本人对照招聘条件自愿报名,填写新疆师范大学“银龄学者”特聘计划申报书附件2),文件命名“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发送至邮箱946903014@qq.com;

2.此招募公告长期有效。应聘人员若需详细了解任务和待遇,可咨询各学院联系人,联系方式见《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银龄学者”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王瑾  0991-4112133   13579930749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银龄学者”岗位需求一览表》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银龄学者”特聘计划申报书》

                     新疆师范大学

                           2023年10月8日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银龄学者”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银龄学者”特聘计划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