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师范协同提质专项计划”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9浏览次数:2328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23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师范协同提质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科学、规范、公正、公平进行,结合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师范协同提质专项计划”初试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师范协同提质”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外语成绩≥35分,业务课成绩≥60分。    

 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师范协同提质专项计划”招生考试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公示.pdf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235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