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苑公告

关于申报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0浏览次数:366

各学院、各部门:

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学院、各部门按照《新疆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来源与资助额度

1.经费从学校年度科研专项基金中划拨。

2.文科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理科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3.经费使用按《新疆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39岁(含)以下(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具有硕士学位的在岗专职教师。

2)学术思想活跃,有开拓创新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3)未主持过校级(含)以上的科研项目。

2.拟资助的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选题新颖,目标明确。

2)符合《新疆师范大学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中的战略重点和《新疆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发展规划》中的重点研究领域。

三、科研处受理申报截至时间

20171131830分(京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签字盖章后的《新疆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纸质版(A3套印一式5份)和电子版;签字盖章后的《新疆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清单》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2.《申请书》分“社会科学类”和“自然科学类”,请申报文科项目申请者填写“社会科学类”《申请书》,申报理科项目申请者填写“自然科学类”《申请书》。

3.以上材料均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文科项目联系人:文博联系电话: 4112171

理科项目联系人:帕尔哈提联系电话: 4112173

附件1 新疆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社会科学类).doc  

附件2 新疆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doc 

附件3 新疆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清单.XLS 

附件4 新疆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新师校字[2017] 102号.docx

附件5 新疆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docx

科研处

2017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