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师范大学关于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2024年校级“本科教学工程”拟评审2类5种项目。包括教学建设类项目(教学团队、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和奖励类项目(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青年教学能手)。具体建设及评审要求详见附件1-5。
(二)按照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及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安排,今年进入一流专业及一流课程的验收年,故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不再设立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项目。
二、申报资格及要求
(一)学院(单位)根据各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限额推荐。
(二)已有各级各类教学建设类项目立项的负责人,包括申请延期在建及因结项不通过而在建的项目负责人不能推荐。
(三)同一年度作为主持人最多申请建设类项目和奖励类项目各一项。
(四)出现与已立项的各级各类教学工程项目内容雷同的,取消当年及后续三年的申报资格。
(五)处于教学事故处罚期内的教师,不能申报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六)上一年度教学工程项目有申请延期建设的学院,减少相应项目本年度名额。
三、立项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单位)于6月24日前对各项目相关材料审核并完成资格审查,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二)公示结束后,于6月28日前填写《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6)及教学工程项目审查情况详表(附件7),并将汇总表、审查情况详表及申报项目具体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支撑材料等)打包发送至巴亚老师邮箱(21920001@qq.com),一经送审,无法退回。
(三)评审公布立项。教务处将于7月开展各类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公示后,正式发文认定2024年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是推荐国家级、自治区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前提和基础,校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成效将是各学院(单位)竞争性获取教学资源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学院(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积极认真地组织推荐工作。各学院要通过组织申报,有意识地培养青年教师队伍,提升教师教育教研能力,打造优秀教育师资团队,为获评更高层次的教学成果奖打好基础。
(二)广泛动员,强化辐射
各学院(单位)要以校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为契机,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激发教师参与本科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一线教师积极申报“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参与本科教学。要通过“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申报,营造广大教师投身教育事业、积极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使命、打造全方位育人体系的良好教育氛围,达成“本科教学是基础和核心”的全校共识。
(三)突出重点,凝练特色
各学院(单位)要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重点建设项目,充分考虑本单位本科人才培养的发展需求,合理布局各类项目,辩证处理好重点与一般、整体发展与突出特色、考虑当前与着眼未来的关系,充分论证本学院本专业人才培养和发展方向以及本科教育师资特色优势,不断提升教师教育水平,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五、其他
(一)各学院(单位)所有申报项目及推荐材料需经学院(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方可上报。
(二)各学院(单位)需根据各类项目填报要求严把审核关,凡是存在表格填写不真实、不符合要求、文面有错误等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及专家初审未通过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三)所有项目中,个人申报材料均按要求提交电子版,待学校评审公示后,已确定立项或获奖的项目再提交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具体提交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各类项目的推荐汇总表均由学院统一填报,须提交电子版及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届时教务处将按照各学院提交的汇总表进行项目审核。
(四)具体答辩方式及时间将根据项目评审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991-4112143
教务处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