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苑公告

关于2018年肉孜节、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3浏览次数:1779

各单位:

    2018年6月16日(星期六)是肉孜节,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174号政府令的规定,放假1天;2018年6月18日(星期一)是端午节,根据国办发明电〔2017〕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有关要求,放假1天。现将2018年肉孜节、端午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肉孜节和端午节假期连休,具体放假时间为:6月15日(星期五)至6月18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4天。其中:6月15日调休,6月16日(星期六)、6月17日(星期日)为正常休息日。

    二、各部门(学院)要按自治区党委部署安排好相关工作

    三、各部门(学院)接通知后,要立即对本部门(学院)各个安全防范部位进行一次认真、彻底的清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整改,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安全生产办公室解决。保卫处要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假期值班安排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处、国际文化交流学院、预科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保卫处要配合各教学单位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安全教育,节日期间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学生外出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妥善安排节日娱乐等活动,严禁学生在校内外任何场所喝酒(包括带酒精的饮料)。各学院要填写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假期去向统计表》,并于14日之前报送学生处和研究生处。需离校或外出的学生均需填写《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假期反馈表》,并于假期结束返校时报学院,由学院汇总《学生反馈单信息统计表》报学生处。后勤管理服务部门要做好节日期间的伙食安排,保证水、电供应,加强宿舍管理;6月18日晚,学生处、研究生处要对学生返校及召开班会情况进行检查;6月19日上午,教务处、研究生处要认真检查师生上课情况,并对学生及任课教师出勤情况予以通报。保卫处要坚持日常巡查与监督,严肃处理校内各类违纪行为。

    节日期间,学校继续坚持查岗制度。各部门(学院)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本部门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请示报告;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上级请示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各部门(学院)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各值班系统(部门)于6月13日下班前将节日期间值班安排(值班安排从6月15日至6月18日,报送内容包括:时间、值班人、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分别报送党办、校办、保卫处各1份。各学院于6月13日下班前将学院值班安排报学生处后,由学生处统一报送党办、校办、保卫处。

    附件1:肉孜节和端午节期间值班安排表.docx

      校长办公室

                              2018年6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