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苑公告

关于2017年大学生征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5浏览次数:1986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和国家教育部2017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安排,为多征集大学生特别是应届毕业生入伍,改善部队士兵队伍素质结构,圆满完成2017年度大学生征兵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与条件

(一)征集对象。征集学生以各级各类高校应届毕业生为主,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也应征集。     

(二)征集年龄。征集男青年为2017年年满18周岁至22周岁,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年满17周岁也可征集。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22周岁。

(三)征集条件。征集大学生的政治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集程序

大学生征兵工作5月份开始,9月底前结束,按照组织准备、宣传报名、体检政考、预定新兵4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县级征兵办与高校对接,联合制定大学生征兵工作计划方案。

(二)宣传报名。县级征兵办公室指导高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各高校做好大学生网上兵役登记和报名工作。

(三)体检政考。县级征兵办和高校组织应征学生体检。

(四)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召开预定大学生新兵会议,按下达征集任务数预定新兵,院校与拟批准入伍的学生签订预征协议书并跟踪管理。8月中下旬组织体格复检和政治复审,合格的批准入伍。

三、征集方法

1.报名方式:参加应征报名的学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 http://www.gfbzb.gov.cn/),按照网上提示的步骤进行网上报名。

2.咨询部门及方式:

新疆师范大学武装部(温泉校区派出所、保卫处综合办公楼二楼保卫处综合科)。联系 人:蒋希誉,联系方式:09914112228

乌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武装部,可关注“沙区征兵”微信公平台(公,众号:SQZB0991)进行查询,也可拨打电话09916568601进行咨询。

武装部

201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