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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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实施背景及特点
(一)实施背景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由新疆师范大学主办,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承办,新疆美术馆、新疆美术家协会版画艺术委员会协办。项目深入践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推进文化润疆工作,以新时代新疆发展变化为主要表现内容,聚焦提升创作者主题性创作能力,为国家培育兼具家国情怀与专业素养的美术创作人才。
奋进新时代主题版画创作,是中国新兴木刻精神自20世纪30年代传承至今的时代新篇,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承载着展现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成功实践的重要内涵。项目将通过系统培训、实地采风、创作实践等环节,引导版画创作者深入挖掘新疆丰富多彩的创作资源,用刻刀讲好新疆故事,创作出思想性与艺术性兼具的主题版画精品。
(二)实施特点
项目采用理论教学、技法示范、实地考察与创作实践一体化的培训模式,搭建从历史认知、符号提炼到技法突破、情感共鸣的递进式培养体系。邀请国内知名主题创作名家、艺术理论专家、民族文化学者组成联合导师组,通过沉浸式创作教学深化学员情感体验,推动新兴木刻精神在新时代艺术创作中传承发展。
02国家艺术基金及项目主体简介
(一)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国家艺术基金经国务院批准,于2013年12月成立,是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境)内外社会捐赠。
基金实行理事会决策、管理中心具体实施、专家委员会咨询评估的管理架构,遵循”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资助范围涵盖艺术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人才培养等领域,资助项目坚持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体现国家艺术水准。
(二)项目主体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197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学校拥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建有博士后流动站,汇聚了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教学团队,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教师教育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疆师范大学于1978年设立美术系,2000年升格为学院,是新疆高等美术教育领域集教学、研究、创作为一体的重要基地。学院是新疆首个且唯一拥有美术与书法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培养单位,同时建有多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一级学科硕士点,开设8个本科专业。现有专任教师83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26人。学院教师承担20余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和5项自治区重大题材美术创作工程,20余件作品入选或获奖全国美展,是新疆唯一获得国家级最高美术奖项的单位。学院与20余家单位共建艺术实践教育基地,拥有自治区级美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多个优质教学科研平台,先后获评全国高校设计赋能乡村振兴先进单位、全国非遗传承人培训优秀单位等称号。
03培训安排
(一)培训周期
培训总时长170天,其中集中培训38天,具体安排如下:
1.集中培训:2026年7月10日—8月17日(全脱产,含理论授课、实地考察、技法示范、创作实践)
2.远程指导与创作实践:2026年9月—12月(10月2日—5日安排集中看稿、专家创作心得分享与学员交流)
(二)培训地点
1.主培训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
2.采风写生地点:乌鲁木齐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新疆美术馆、国际大巴扎,以及库车、喀什地区写生创作基地。
(三)课程设置
1.理论教学
系统讲解新时代主题版画创作的时代价值,解读国家战略在西部及新疆实施的发展成果;邀请专家结合自身创作经验,分享新疆经济文化发展成就转化为美术精品的方法,以及采风素材向艺术创作转化的经典案例。
2.技法实训与采风考察
开展黑白木刻、套色木刻、铜版画、石版画、丝网版画、综合版画等多版种技法示范;组织学员赴博物馆、美术馆、石窟遗址、古城及民俗集市开展田野调查,采集创作素材;全程配套写生示范与创作稿一对一指导,推动写生技能向版画创作转化。
3.主题创作与成果转化
指导学员完成新时代主题版画创作选题,组织专家对创作稿进行论证与修改。每位学员需完成不少于2幅一开(787mm×1092mm)或3幅两开(530mm×760mm)主题版画作品。
(四)师资配置
组建国家级顶尖师资团队,成员涵盖国内知名主题创作名家、艺术理论研究专家、新疆历史文化学者、民族文化研究学者及中共党史专家,保障培训的专业性、权威性与实践性。
(五)考核方式
1.实行百分制综合考核,兼顾过程评价与成果评价,考核合格方可结业,各项占比为:
2.出勤率(20%):需达到培训总时长的90%及以上
3.理论课程学习(20%):含课堂表现、理论作业
4.技法训练与考察(30%):含写生作品、考察报告
5.创作成果及培训实录(30%):完成规定数量的主题版画作品,提交图文并茂的培训实录报告
(六)培训成果
1.产出60余幅新时代主题版画精品。
2.举办 “新时代主题版画创作展”,召开专题学术研讨会。
3.印制版画创作画册。
(七)结业认证
完成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国家艺术基金统一制式的《奋进新时代主题版画创作中西部人才培训》项目结业证书。
(八)学员管理
参训学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组将取消其参训资格,不予结业:
1.发表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损害国家形象及意识形态问题言论的;
2.严重违反项目管理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故旷课1次及以上,或出勤时长不足总时长90%的;
4.期中、结业考核不合格且补考未通过的;
5.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参训,或擅自转让参训资格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项目其他管理规定的。
(九)其他要求
学员需提前协调工作,确保集中培训阶段全程全脱产参与;创作实践阶段按要求完成任务,配合专家线上线下指导;培训期间遵守新疆师范大学校规校纪,爱护教学设施;积极参与培训成果展演及推广活动,自觉承担新疆版画艺术传承与发展的责任。
04学员遴选
(一)申报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艺术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能够保证集中培训期间全程脱产学习(需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无单位者提交个人承诺书);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突出;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取得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二)培训人数
30人
(三)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专业画院、美术院校、文联系统、文化艺术机构及体制内外的优秀青年版画家招生。
(四)录取方式
项目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与综合评审,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上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核准后,在新疆师范大学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训资格,将按评审排名依次递补。未入选学员申报材料不予退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05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5日(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所有材料需扫描为PDF格式,按顺序整理后压缩打包,压缩包命名为:国家艺术基金报名-地区-姓名-奋进新时代主题版画创作,包内包含:
1.学员报名表(附件1,需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无单位者提供个人承诺书);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4.代表性成果证明:获奖证书、课题立项书、不少于3幅主题版画作品图片(每幅附作品信息表)、个人艺术简介;
5.个人承诺书(承诺遵守培训管理制度、全程参与培训)。
(三)提交方式
申报材料压缩包统一发送至官方邮箱:117779099@qq.com,邮件主题与压缩包命名一致。不接受线下、快递等其他提交方式。邮件发送后请查看自动回复,未收到回复的请重新发送。
06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全额资助项目,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项目承担以下费用:
1.集中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学习资料费、教学场地费、专家授课费;
2.学员往返培训地点的一次交通费(详见附件2《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3.实地考察、写生、展览及学术活动相关费用。
(二)联系方式与报到时间、地点
1.报名咨询:于老师13579263124、王老师18299119605、徐老师15199198771
2.材料提交邮箱:117779099@qq.com
3.报到时间:2026年7月9日(10:00-19:00)
4.报到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美术学院(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 102 号)
(三)附件获取
本招生简章附件1《学员报名表》、附件2《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附件3《脱产学习证明模板》可在新疆师范大学官网本公告页面下载。
(四)其他说明
1.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新疆师范大学《奋进新时代主题版画创作中西部人才培训》项目组所有,项目安排如有调整,将通过学校官网及官方邮箱通知。
2.学员报名参训即视为确认并遵守本招生简章各项规定。培训期间学员管理按新疆师范大学相关条例执行,项目主体对培训成果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发布等使用和宣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