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区外高水平大学退休教师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专业优势,有效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创新能力,现将2025-2026学年银龄教师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2023年获批化学、民族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学校现有18个学院、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2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71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11个学科门类。
二、需求计划
2025-2026学年我校银龄教师招募计划共15个,其中长期聘任计划13个,短期聘任计划2个,具体岗位及要求见《新疆师范大学2025-2026学年银龄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5-2026学年有效。
三、基本条件与要求
(一)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二)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成果突出,能在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和团队建设中发挥积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三)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从区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中遴选,具备博士学位和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优先考虑。
(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退休不超过三年,身心健康。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至70周岁。
(五)长期聘任的银龄教师聘期不少于1学年,短期聘任的银龄教师聘期不少于1学期,均须全职在岗。
四、岗位职责
银龄教师以课程教学、学科规划、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为主,同时以指导课堂教学设计与实施、指导项目申报书撰写、开展学术讲座(报告)的形式,采取传、帮、带的方式,把先进的教学科研理念与方法传授给中青年教师,提升教师教学科研能力与业绩水平。
具体岗位职责和任务参照《新疆师范大学银龄教师聘任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及《新疆师范大学银龄教师聘任协议》执行。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保障
学校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为聘任人员提供薪酬保障,学院可依据银龄教师聘期期满考核结果和教学科研业绩实际产出情况,对有突出成绩的银龄教师给予奖励。
(二)生活保障
学校为聘期内的银龄教师提供住宿、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并为银龄教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在校期间,享受教职工餐厅补助,长期聘任的银龄教师可享受新疆师范大学在编人员体检待遇。
学院为银龄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设备和良好的工作条件,并承担聘期内居住地往返学校的交通费,其中,长期聘任的银龄教师聘期内可核报2次本人居住地往返学校交通费,未休假的,按有关规定可报销1名家属往返居住地和学校的交通费,短期聘任的银龄教师聘期内可核报1次本人居住地往返学校交通费。
六、其他事宜
有意向者按照要求填写《新疆师范大学2025-2026学年银龄教师申报书》(附件2),文件命名“应聘学院+姓名”,发送至邮箱962223162@qq.com。
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若需了解具体事项,可咨询新疆师范大学教师工作部工作人员,联系方式:陆老师,0991-4164761。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25-2026学年银龄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2025-2026学年银龄教师申报书》
新疆师范大学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