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21—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年度法治人物”名单,我校政法学院副院长、中亚法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正处级)茹克娅·霍加教授荣获该称号。

茹克娅·霍加教授获奖现场

茹克娅·霍加教授
“年度法治人物”是自治区法治建设领域的崇高荣誉,旨在表彰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茹克娅·霍加教授长期致力于法治实践、立法咨询和法学教育事业,积极参与基层普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公益法律服务,多次承担自治区立法调研与起草工作,并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为新疆法治建设作出持续而扎实的贡献。
此次获奖,不仅是对茹克娅·霍加教授个人专业能力与奉献精神的高度认可,也是我校扎根边疆、服务社会、深耕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重要体现。她治学严谨、诲人不倦,在教学中深受学生尊敬,在实践中彰显法学工作者的社会责任。
希望全校师生以茹克娅·霍加教授为榜样,学习她笃信法治、追求真理的执着精神,爱岗敬业、服务社会的情怀担当,共同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贡献力量。
信息、图片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编审: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