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招生章程

新疆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简介

发布时间:2022-06-18浏览次数:1749

新疆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于2021年获得专业硕士学位授权,拟于2023年起招生(参加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一、人才培养目标

该专业学位授权点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致力于推进新疆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设置

该专业学位授权点立足新疆,服务西部,整合政治学、公共管理学、宗教学、法学、民族学等相关学科,结合新疆区域办学特色设置了行政管理、宗教事务管理、西北边疆社会治理等研究方向。

三、师资队伍情况

该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导师队伍拥有教育部高等学校政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国家级人才项目1人,国家民委民族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1人,新疆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新疆“天山英才”1人。导师队伍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大多博士毕业于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中央党校、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知名高校。MPA教育团队拥有教授6人、副教授13人;博士20人,在读博士10人。学位授权点现有校内导师18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比100%;具有博士学位的导师16人,占比88.9%。

 

联系电话及地址

0991-4112561  4113686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 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科1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