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苑公告

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回头看”新疆师范大学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30浏览次数:4763


新疆师范大学广大干部和教职员工:

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自20181228日起为期1个月左右,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将对新疆师范大学开展巡视“回头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新疆师范大学党委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巡视内容

本轮巡视“回头看”,自治区党委巡视组既重点检查新疆师范大学上轮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又突出发现新问题,督促校党委聚焦总目标,打好“组合拳”,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绝对安全。重点监督检查校党委落实总目标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党内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反分裂斗争纪律、贪污腐败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是否存在受“双泛”、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较深,“两面人”等问题。

三、巡视组办公地点、征求意见箱设置地点、举报电话号码、邮政信箱地址

巡视组驻地: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综合服务楼4

征求意见箱设置地点:温泉校区东大门内侧人员进出口、温泉校区图书馆门前、温泉校区家属区后门门前、温泉校区后勤综合服务楼门前、昆仑校区新师大家属院内宣传栏处、昆仑校区8号宿舍楼与体育馆间隔通道、昆仑校区东大门内侧门卫备勤室门前、文光校区2号教学楼门前、文光校区1号楼宿舍楼中间通道口。

巡视组信访接待室: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综合服务楼113

信访举报电话:0991-4113709,手机:15099625633(工作时间为10:00-20:00

邮政信箱:乌鲁木齐市B033号信箱

电子邮箱:zzqdwdjxsz@163.com

邮政编码:830017

欢迎广大干部和教职员工本着对党的事业、对组织和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视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将严格保密。根据巡视工作要求,对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不属于巡视组的受理范围,建议直接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

2018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