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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创立于1978年12月,其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高等教育领域的重要成果之一。伴随着改革开放成长,历经40年风雨历程,新疆师范大学始终坚持政治家、教育家办教育,努力成为支撑新疆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强力量;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始终不渝地追求科学、文明、进步与真理,秉承“博学笃行,为人师表”的校训,形成了“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始终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开发建设新疆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学校总占地面积2864亩,分为温泉、昆仑、文光三个校区,分别坐落于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新市区喀什东路16号。温泉校区是学校主校区和行政中心,承担学校文科类专业本科、研究生的教育培养及预科教育培养任务;昆仑校区现主要承担学校理科、艺术类专业本科、研究生以及继续教育、远程教育、教师干部培训、留学生教育等任务;文光校区主要承担专科培养任务。
学校现有20个学院,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现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1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了10个学科门类,已形成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预科教育、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教育体系。学校现有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重点学科4个,校级重点学科13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个,设有新疆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等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9个。拥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黄文弼中心、新疆社会管理研究院、中亚研究院、沙漠藻研究院、能源与环境研究中心等各级研究机构和平台。
学校有教职工2303人(含附中、附小、幼儿园428人)。学校大学部有教职工1875人,其中专任教师1256人,援疆教师9人,同职级待遇教师186人;专任教师中正高级132人,副高级337人,高级职称比例达到37.3%;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321人,硕士学位专任教师753人,博硕比例为86%(其中博士学位专任教师比例26%)。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理论界)1人、自治区“天山学者”20人、自治区“天山英才”12人、自治区高层次人才3人、自治区“天池博士”20人。
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学生29214人,其中在校普通本专科生16333人(本科15135人、专科2230人)、硕士研究生2834人(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89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238人,博士研究生125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5161人(均为函授和业余);预科生3275人(不包含本校预科生);留学生561人。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按照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要求,系统推进立德树人,大力促进内涵发展。按照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要求,顺应“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需要,围绕“把新疆师范大学建设成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培养爱国爱疆、担当奉献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综合性、高水平师范大学”目标定位,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内涵建设、质量提升为基本工作思路和发展路径,强化新疆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引领服务能力,增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强影响力建设,突出现实贡献,将新疆师范大学建设成为培养优秀教师的园地,培育扎根边疆服务基础教育师资的摇篮,孕育一流学科的基地,对接国家及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的智库,为自治区安全稳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贡献力量。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疆师范大学2019年度,实有人数2085人,其中:在职人员2072人,离休人员13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师范大学部门决算包括:新疆师范大学和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属于自治区教育厅本级预算单位。
2019年度本年收入89,954.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51.68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增加。本年支出96,202.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62.45万元,增长3.96%,主要原因是:培训支出的增多导致总支出较去年有所增加。
2019年度本年收入89,954.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347.86万元,占68.20%;事业收入14,275.09万元,占15.87%;其他收入14,331.70万元,占15.93%。
2019年度本年支出96,20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08.10万元,占42.73%;项目支出55,094.25万元,占57.27%。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1,347.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0.51万元,降低0.49%。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收入的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的降低。财政拨款支出60,363.5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53.79万元,降低1.56%,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的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支出有所降低。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42,571.89万元,决算数61,347.8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4.10%,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不含当年拨入的各类专项资金收入,决算数据中含各类拨付的专项资金收入,所以导致年初预算与决算数存在差异。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2,571.89万元,决算数60,363.5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1.79%,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不含当年拨入的各类专项资金支出,决算数据中含各类拨付的专项资金支出,所以导致年初预算与决算数存在差异。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363.59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50201学前教育157.88万元,
2050202小学教育1,751.91万元,
2050203 初中教育3,367.83万元,
2050204 高中教育1,788.00万元,
2050205 高等教育43,838.57万元,
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459.91万元,
2050799其他特殊教育支出5.54万元,
2050803培训支出3,554.65万元,
2060203自然科学基金94.50万元,
2060801国际交流与合作35.00万元,
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120.00万元,
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50.00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41.99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44.49万元,
2101299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14.20万元,
2299901其他支出39.12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517.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976.1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541.41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70.48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48万元,占100%,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主要用于校班车的运行维护等费用。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53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70.48万元,决算数70.4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无差异。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70.48万元,决算数70.4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无差异。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97.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09.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20.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7.53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97.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7.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6%。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464,386.27(平方米),价值65,655.62万元。车辆53辆,价值1,609.64万元,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4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三校区间发放的班车、大学和附中一般公务用车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57个,共涉及资金55,094.25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对所有财政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出具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绩效管理缺乏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二是预算绩效考核结果未得到有效运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三是充分利用绩效考核结果,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水平,优化资源配置。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