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苑公告

关于报送2019年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7浏览次数:1512

各部门、学院:

为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统筹与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统一协调和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扎实推进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有序开展,顺利完成2019年信息化建设任务。根据《新疆师范大学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新疆师范大学信息化管理办法》《新疆师范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19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报送工作,具体如下。

一、报送内容

教学、行政办公等各类计算机和网络设备采购,各类信息化等弱电工程建设、系统升级改造,专网建设、网站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开发及采购、服务器存储等软硬件采购、系统平台建设、资源建设、信息化相关各类服务项目等。

二、报送原则

1. 各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原则上不报送不立项、不办理招投标及采购手续、不办理付款等事宜。

2.各部门、学院、附属单位、研究机构、学科建设等网站需求项目,建设经费由项目报送单位从本单位预算中支付。没有纳入学校网站群系统平台的各类二级网站应尽快制定项目计划并予以报送,并统一在学校网站群系统平台中建设,没有报送且不在学校站群系统平台的二级网站将予以关闭。

3. 各部门、学院、附属单位、研究机构等信息化硬件设施、应用信息系统、资源建设等项目,建设经费由项目报送单位从本单位预算中支付。

4.为避免项目内容重复,确保方案合理性,学校网信办将加强统筹和协调工作,项目报送单位在提交正式书面之前,应及时与学校网信办沟通联系。

三、项目报送流程

1.项目报送。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建设需求,及时报送2019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对于新建信息系统项目和已建信息系统重大升级改造的,需提出需求报告、项目申报书(可行性分析、建设方案及预算清单)(电子版),报学校网信办。

2.项目审核。网信办根据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项目报送原则、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申报书内容对项目进行审核。

3.项目论证。通过审核的项目,网信办将根据项目性质、项目规模等组织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家咨询组专家对相关项目和需求报告进行论证,审议项目技术方案和预算的合理性。

4.项目审批。通过论证或审批的项目,由学校网信办报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批立项

5.项目立项。通过审批的项目,学校网信办办理立项手续,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学校招标采购流程进行采购,根据项目方案和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项目实施。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181015前通过OA系统报送。

五、申报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从附件或者网信办(信息管理中心)网站上下载《新疆师范大学信息化项目申报表》进行填报,先将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至信息管理中心景雅玲老师账号,经审核通过后,再报送书面申报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一式五份(网信办、建设单位、计财处、资产处、档案室存档),并附项目建设方案、技术参数、预算清单等材料。

附件:新疆师范大学信息化项目申报表.docx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信息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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