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17浏览次数:6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定于2018年9月18日上午12时至12时19分在全市鸣放人民防空警报,以此警示教育市民“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空警报鸣放期间,广大市民、过往人员不需要采取任何措施,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及各类社会活动照常进行。(市人防办、市委网信办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