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苑公告

关于举办“庆祝新疆师范大学建校40周年暨第34个教师节文艺晚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8浏览次数:950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学校校庆方案,将于2018年9月10日晚举办“庆祝新疆师范大学建校40周年暨第34个教师节文艺晚会”,为凝心聚力、共襄盛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艺晚会举办时间

2018年9月10日20:00-22:00

二、文艺晚会举办地点

昆仑校区体育馆

三、参加文艺晚会人员

教职工、学生代表,全体演职人员

四、相关要求

各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晚会观众的组织安排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参与晚会活动。

1.组织观众入场。全体观众于19:00开始入场,19:50前完成入场,不要携带手提包、矿泉水等物品,在指定区域就座。

各学院院长、书记带领本学院师生员工入场,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好学生就座。

2.遵守会场纪律。观众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在观看演出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走动进出。

五、各部门工作

1.保卫处、派出所做好晚会安全保卫和车辆引导工作

2.校医院做好医疗保障服务工作

3.后勤服务中心做好晚会灯光、音响、用电等保障服务工作

4、团委、学生处确保学生志愿者在晚会期间工作到位。

  

附件:庆祝新疆师范大学建校40周年暨第34个教师节文艺晚会座位图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

座位示意图(校庆晚会)人数分布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