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 7月20日经学校专家审议决定,2018年度新疆师范大学拟新增本科专业为外国语学院申报的翻译专业,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7月20日——27日。广大教职工如有需要反映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可通过口头、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4112143。
教务处
2018年7月20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 7月20日经学校专家审议决定,2018年度新疆师范大学拟新增本科专业为外国语学院申报的翻译专业,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7月20日——27日。广大教职工如有需要反映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可通过口头、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4112143。
教务处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