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 年西部地区人 才培养特别项目面上项目的通知》(新教外办〔2018〕1 号)精神,现就 2018 年面上项 目申报和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体要求
请各学院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倡议以及国家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高度,认真做好项目人员推荐、选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二、选派工作重点
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结合我校重点(培育)学科、重点专业紧缺人才专业(附件 1)选派学科专业带头人或学术教学骨干参加该项目。
2018 年西部项目面上项目将重点支持各单位结合学科建设 和科研规划的需要,鼓励以科研合作为依托,以项目为 载体,有针对性、成建制地以科研团队(具体说明详见附件 2)方 式派出。基金委对重点经济领域和学科领域的科研项目以及重点 科研攻关项目将予以倾斜。对于申请科研团队派出的,基金委将 组织专家以评“课题组”的方式,确定该课题组的录取资格。
三、具体选派事项
(一)申请人,须取 得外方正式邀请信方可申报,且邀请信中的时间不应早于公布 结果时间不晚于留学资格有效期到期时间,即邀请函时间应在 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9 月间。
(二)2018 年度被西部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国别、留学院校及留学期限将按照申请时填报的确定。2018 年被录取人员留学录 取资格有效期保留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被录取人员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被录取人员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三)为确保项目效益,顺利完成派出工作,基金委不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四)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 6-24个月。
申请以科研团队及地方子项目派出人员申请留学期限为: 3-12个月。
(五)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 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 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人以个人或以成组配套方式申请该项目,应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附件3)、《2018年西 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附件4)。符合其他条件的申请人,如果外语未达标,也可以申报,但要自学外语,必须出国前达标,以确保录取后按期派出。
(六)申报工作要求
各有关学院要高度重 视西部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十三五”期间本单位人才培养规划,本着“按需派出、学用一致、坚 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工作,认真推荐 符合条件的教师,确保公派出国留学效益。
(七)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须先查阅《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 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确定申请资格,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 后,于 2018年4月1日至4月1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 7)准备材料。
(八)申请材料受理
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表格》由各学院负责人填写,盖章,不得由申报本人填写。于 2018年4月11日将申请材料送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九)评审及录取办法项目评审工作分初审、联合评审两个阶段。初审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地方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联合评审人员名单。联合评审由基金委与自治区教育厅共同组织,采取材料审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将 于 2018年7月公布。
(十)录取后对外联系及派出
1.西部项目面上项目的录取人员需自行联系国外接受单位。所获得的邀请函须先经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外事处审核,同时附上外语合格证明。然后到基金委办理同意派出函,再前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2.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需先与基金委及自治区教育厅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审核后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联 系 人:娜迪拉
联系电话:4332401
地址:昆仑校区国际教育大厦614室
附件:
1.重点(培育)学科、重点专业及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名单
2.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推选单位申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的说明
3.2018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4.2018 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
5.2018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6.2018 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
7.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附件:申报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面上项目相关材料.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