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苑公告

新疆师范大学关于组织2018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4浏览次数:1558

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相关通知,为进一步支持我校共建孔子学院(课堂)的工作以及学校中亚研究战略的需要,我校启动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相关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8  3  12 日至 3  23

二、报名条件

1. 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 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

4.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 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6. 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岗位需求与驻外任期

岗位需求请参见表1

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 2018  8 月,任期一般为 2 学年。

四、材料提交

1. 部门同意函

经本人部门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可网上报名。

申请表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 http://kzxyshizi.hanban.org 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提交我校汉语国际教育办公室审核。

推荐信

本人所属部门领导出具推荐介绍材料,介绍内容包括:

1)政治态度和思想品德;

2)对外汉语教学工作经历和教学态度、教学效果;

3)对外交往能力及遵守外事纪律情况;

注意:推荐信须密封。

本人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如是合同制教师,请附所签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普通话等级证书。

注意:以上材料除部门同意函外,其他均一式二份。并于2018323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汉语国际教育办公室(国际教育大厦五楼0525室)。

五、注意事项

1. 国内派出单位为新疆师范大学时,第一志愿须是我校合作共建的孔子学院,即吉尔吉斯斯坦国立民族大学孔子学院、吉尔吉斯斯坦奥什国立大学孔子学院、塔吉克斯坦国立民族大学。

2. 所报信息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相关资格,并在汉办官网上公示。

六、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阿丽亚、李婷

联系电话:0991-4333976

地址: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大厦0525办公室

 1: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岗位需求

洲别

国家

孔子学院(课堂   ) 名称

岗位类型

需求数

中方合作院校

任期

教师类型

亚洲

吉尔吉斯斯坦

奥什国立大学孔子学院

孔子学院

10

新疆师范大学

2018/9 2020/9

汉语教师

亚洲

吉尔吉斯斯坦

奥什国立大学孔子学院

孔子学院

1

新疆师范大学

2018/9 2020/9

中医专家

亚洲

吉尔吉斯斯坦

奥什国立大学孔子学院

孔子学院

1

新疆师范大学

2018/9 2020/9

音乐与舞蹈教师

亚洲

吉尔吉斯斯坦

国立民族大学孔子学院

孔子学院

6

新疆师范大学

2018/8 2020/6

汉语教师

亚洲

塔吉克斯坦

塔吉克斯坦

国立民族大学孔子学院

孔子学院

20

新疆师范大学

2018/9 2020/9

汉语教师

汉语国际教育办公室

2018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