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报送2017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新教高办[2017]19号)文件要求,2018年1月18日,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计财处、科研处和教学督导共同对我校3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2017年度考核,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度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考核结果
序号 | 学院 | 被推荐单位 | 考核结果 |
1 | 教育科学学院 | 心理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通过 |
2 |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 计算机教学实验中心 | 通过 |
3 | 体育学院 | 体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通过 |
公示期为2018年1月18日—1月27日,广大教职工如有反映的问题或意见,可通过口头、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反映。
联系人:季茂岳、邢硕联系电话:4112144
教务处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