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苑公告

关于各级科研平台历年招标课题中期检查及督促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6浏览次数:603

各级科研平台及依托学院:

按照各科研平台设立部门的文件要求,各科研平台对招标课题负有检查课题的进度与质量、监督课题经费的使用、组织课题中检和结题验收等管理职责。为保证招标课题研究的有序开展和高质量成果的产出,各科研平台应适时组织招标课题的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督促项目主持人尽快进行经费核销和成果产出,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检、结项课题范围

我校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文科基地、教育厅本科高校重点实验室及校级文科基地丝绸之路文献研究中心设立的历年招标课题,包括设立的学生项目。

二、中检要求

1.各科研平台根据招标课题研究周期开展中期检查或年度检查工作,学术委员会给出明确的通过或不通过意见。

2.课题负责人填写对应的《招标课题中期检查报告》并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著作等),同时在科研管理系统填写并上传项目相关信息和材料。

3.中期检查报告需提交一式三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均需提交电子版。

三、结题要求

1.自治区文科基地招标课题结题按照《新疆师范大学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新师校字〔201229号)执行;其它平台设立的招标课题级别为校级,结题参照《新疆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重点实验室招标课题管理办法》执行,其中2017年度(含)之后设立的课题按照《新疆师范大学校级科研平台管理办法(修订)(新师校字〔2017117)执行,学生课题结题按照经科研处审核的相应平台管理办法执行。

2.课题负责人核销账目,填写对应的《招标课题结题报告》,并按对应的《结题材料目录》要求装订,提交材料一式三份并发电子版。

3.结题要求是:①成果符合管理规定;②经费核销完毕盖财务章;③按要求装订并上传科研管理系统。

4.科研处审定后,发放《结项通知书》。

四、重要事项变更要求

由于客观因素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主持人需填写对应的《招标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所在科研平台同意,报送科研处审批。项目结题情况将作为平台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未按期提交结题材料或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科研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予以处理,并报送上级平台管理部门。

五、时间要求

以上工作均需在1215日(星期五)前完成,材料由各平台秘书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审核后签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晓伟(社会科学类)张文津(自然科学类)

联系电话:4112172

附件1:自治区文科基地招标课题中检、结题表格.zip

附件2:校级文科基地招标课题中检、结题表格.zip

附件3:各级实验室类招标课题中检、结题表格.zip

科研处

2017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