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苑公告

关于申报2018年度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0浏览次数:709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关于改进加强自治区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新财教〔201614号)和《深化自治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新科计字〔201790号)的相关要求, 2018年度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天山创新团队计划)已开始申报,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1. 项目申报人须严格按照《“天山创新团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申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 团队负责人为我校在职人员,为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好的效果,团队应由具有相对优势专业人员构成。

3.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再变更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核心成员。

二、支持方向

()科研领域:农业、能源、资源、材料、信息、先进制造、生态环境、公共安全、人口与健康等。

()目标任务

1. 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集中突破影响大、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产品和重大工程(项目)

2. 围绕引领、支撑自治区优势特色、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全链条技术开发和示范应用。

3. 围绕科技前沿和发展战略,开展基础性、探索性、创新性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

三、申报方式

1. 申报指南中所有项目的申报均需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www.xjkjt.gov.cn)的“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书填写应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后提交,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立项的依据。无系统账号用户请将姓名和职称交至学院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统一交至科研处科学技术科,方可建立用户申报帐号后进行申报。由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2. 在“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中提交了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后,还须提交纸质申报书(见申报要求)。

四、申报要求

1.各学院应做好论证、初审和推荐工作,杜绝重复研究和低水平模仿研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和审查后向科研处推荐。

2.请科研秘书于2017121818:00(京时)前将学院初审合格的纸质申请书和申报清单(学院盖章、签字)各1份报送至科研处,待科研处审核反馈和申报人在网上修改合格后,报送申请书(带“正式上报版”水印,A3套印)一式4份。

3.以上材料均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申报时间

网上在线填报时间为20171171700201712251700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婷  帕尔哈提

联系电话:4112173

附件1-“天山创新团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doc

附件2-2018年度自治区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申报清单.XLS

科研处

2017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