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苑公告

关于督促上交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09浏览次数:2292

各学院、各部门、附属中学:

根据自治区要求,为全面做好学校教职工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登记和管理工作,请全体在编教职工于1020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前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全部上交到相关部门保管:处级干部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上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其他教职工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交人事处综合科保管。请各单位认真督查落实,收齐后务必按期统一上交相关部门,出国(境)证件该交不交、该备不备,不按规定履行出国(境)审批程序属于不讲出国(境)纪律,将不予办理外出请销假及外事手续,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处级干部相关证件上交地点:昆仑校区国教楼614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娜迪拉·阿布都热合曼    话:4332401

其他教职工相关证件上交地点:温泉校区文科五号楼328室(人事处);

联系人:赵红伟  孙鹏伟    话:4112130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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